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关于时尚产业学院 第三方合作企业遴选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提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服务地方产学研合作平台及其办学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庆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托重庆市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共建重庆女职中时尚产业学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为了确保重庆女职中时尚产业学院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合作的第三方企业,更好地拓展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共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本遴选办法。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通过对企业、学校资源的整合利用,打造兼具教学和生产双重功能、校企双主体深度合作培养培训技术技能人才的一流双基地,建成面向美容美体艺术、美发与形象设计、首饰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等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别样美舍”校中店以及未来将开发的校外实训基地等生产性的实践、实训教学基地,营造真实的生产和技术开发工作环境,加快构建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产教深度融合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探索校企合作育人的有效途径,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项目建设具体目标 1.依托企业打造学生培养基地,完善双主体育人机制 依托产业学院,引入行业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全程介入工学结合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由产业学院引入校企合作企业,统一实训室(设备)管理,进行“双基地”建设,完善课程标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以及以岗位能力标准和基于岗位工作内容为核心的教材开发。 2.依托企业打造教师实践基地,打造一流师资团队 由产业学院通过培养、引进、聘请等多种形式,完善双导师制,逐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通过教学研一体化培养,提升教师职业能力,逐步建设一支指导学生实践的企业师傅队伍。 3.依托学校打造企业生产基地,实现工学结合一体化 将行业对员工的职业素质与技能要求引入学校,在学生将理论与实训相结合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学生在校进行职业认识、跟岗实践等任务要求。建立对外开放型实践基地,具备对外营业资格,基本拥有企业部分重要部门与岗位,满足学生实践需求。学生一边学习,一边进行实践对客服务,完成企业服务的生产,从而打造企业生产基地。 4.依托学校打造培训服务基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通过建设产业学院,进一步完善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更新专业发展的设施设备。将全新完善美容美体艺术、美发与形象设计、首饰设计与制作、电子商等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实现可向企业人员提供学历提升、人才培训和技术服务,使产业学院逐步形成在现代服务行业中具有教学、科研、项目开发条件,具备产、学、研为一体的功能特点的人才培训中心。 5.建立一套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逐步提升基地管理水平 完善产业学院建设激励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人员互聘和确定薪资报酬。学校和企业共同建立产业学院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规程和考核评价标准,努力使产业学院建设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服务流程、管理规范保持同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业学院使用效益和服务水平。 (三)运行机制 1.政策保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重庆市职业教育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标》、《重庆市江北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2021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成立以美容美体艺术、美发与形象设计、首饰设计与制作、电子商等专业为支撑专业的时尚产业学院建设项目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2.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以其他校级领导为副组长、中层正职为成员的产业学院管理领导小组;以分管领导为院长,以专业系主任、公司负责人为副院长的产业学院组织架构。 3.投资与建设 产业学院按由校方投资建设,建设标准由企业方提出合理意见,校企共同形成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校方立项实施。建设过程中,企业方可派出现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监察人员,协同校方共同参与工程的施工和管理,以利后期使用。 4.管理与产权 产业学院所有设备及产权属国有资产,归校方教育教学使用,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通过相关程序,获得产业学院实训场地在约定时期的管理与运行权。合同期内的管理与运行主旨是服务校方培训、实训及与教育教学相关活动。 5.财务核算 产业学院属国家教育教学场所,以服务校方育人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其管理及运行成本系教育教学活动支出的范畴,纳入校企合作年度预算,实行财政列支管理及国家相关职教项目管理和核算,其人员费、耗材等相关费用经企、校共同按照相关程序申报列支。在运行中属营运项目人员、耗材、设备等费用,由企业按照商业活动进行核算,校方按月对产生的收益进行审核并按合同约定分配,校方收益部分全额上交财政。 6.产业学院人事管理与劳资 校方参与产业学院活动人员,由产业学院按相关政策文件管理并进行劳资支付,可以根据国家职教二十条规定,适当取得由校企双方合同约定中应提供的产教融合活动的奖励。企业参与产业学院活动人员按照合同其人事及劳动保险由企业负责,其资金来源按照双方核定工作量由产业学院运营经费支出并由企业发放。 三、企业遴选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 评审组成员由重庆女职中校领导、护理美容系负责人、教师代表、行业代表等人员组成。 四、评审原则 (一)坚持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原则 产业学院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范畴应与江北区、重庆市产业链、 学校专业(群)相衔接,以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包括但不限于“别样美舍”校中店以及未来将开发的校外实训基地等场所。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过程和结果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原则 产业学院合作企业应成为学校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校企深度融合,合作形式多样,互惠共赢,共同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四)坚持定性与定量评审相结合原则 企业与对接后勤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评审两个环节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定。 五、评审程序与内容 (一)初审:考察审核 1.资格审核 通过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挂网公示,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审查申请企业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对申请企业生产经营范畴与学校专业的对接情况、基本条件的真实性等进行核实,对接专业系出具审核意见。 2.企业自评 申请企业根据从产业贡献度和产教融合度(参照《重庆女职中时尚产业学院合作企业遴选自评表》)等方面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情况提交后勤服务中心。 3.可行性审核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由分管领导同后勤服务中心对其资质证明、近三年企业纳税证明、项目合作申请表、项目计划书、自评情况等资料进行审核,后勤服务中心出具审核意见。 初审合格的申请企业进入复审。 (二)复审:综合评审 1.材料评审 根据申请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由各评委在现场交流前独立完成审查。 2.现场交流 围绕“建设目标与任务、内容与形式、权利与义务、投资与收益分配、合作期限”等方面开展商谈,并择优选择入围合作方。具体形 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综合材料评审和现场交流情况,综合考虑企业是否适合。如果没有企业达到预期要求,则该项目重新遴选合作企业。 (三)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相关平台公示,并向重庆女职中校务会成员通报,公示三天后企业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 五、附则 (一)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取消其合作资格。 (二)本评审方案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三)申请企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美容/美发/化妆/美甲美睫服务(含相关培训服务)相关营业执照(同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经营范围需覆盖:具有美容/美发/美体/美甲美睫/化妆等美业居民生活服务或培训服务经营资质;法人具有美容/美发/美体/美甲美睫/化妆等美业居民生活服务或培训服务经营2家及以上的直营店;有美业相关一线生产员工5人以上;核心技术骨干要求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丰富的美业服务生产经验,包括但不限于美容、美发、美体、美甲美睫、化妆等生产服务技术并达到教学水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能力及教育情怀。企业核心成员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育、文化相关行业业务履历,企业与学校类教育机构有合作经历。 (4)参加申请活动前三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企业提供资料(参照《上交电子材料目录》逐项提供) (五)资料上交时间和地点 1.企业电子资料上交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 2.企业电子资料上交邮箱:271979507@qq.com 3.联系电话:谌老师18623573595 4.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136号 欢迎有意向与我校合作的企业(行业)来校考察现场,获取报名材料、自评表等资料。 上一篇: 重庆女职中第九周菜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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